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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1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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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莲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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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莲都绿水青山“金饭碗”的特色更优、暖色更足,需要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建议:一、完善服务机制,构建绿色发展“安全网”。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推动我区高质量绿色发展上积极作为。加快乡镇便民平台规范化建设,做优村(社区)法律服务顾问工作,为偏远村镇推送互联网+律所、互联网+公证等远程服务;完善“三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有关组织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建立调解协议防违约机制。二是明确莲都绿色发展定位,制定相关政策标准。争取建立国内首个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实验区,在国内率先探索绿色发展的技术指标,制订高标准、严要求的政策内容,强化“两山”转化法律服务力度。
二、善用法律服务,汇聚绿色发展“新血液”。一是提高法律服务介入率。建立经济主管部门、项目审批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之间法律服务信息互通机制。借鉴外地经验,政府主导项目中,建立律师介入制度。二是加强高质量绿色发展司法建设。设立在党委领导下的生态保护委员会,协调全区生态发展工作;改设“生态公安”,在法院设立“生态法庭”,提升他们专业化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维权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减轻维权当事人负担;强化环境污染、食药安全、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护航高质量绿色发展。
三、厚植法治文化,打造法律服务“新环境”。一是多渠道宣传法律服务的重要作用。宣传法律服务,宣传成功的法律服务典型案例,为高质量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搭建参政议政平台。引导鼓励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高质量绿色发展中的法律服务问题;广泛吸纳各类法律服务人才参与各类咨询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建立建言献策的常态机制。三是重视法律人才培养。建议人事、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的法律人才培养,尤其是加大青年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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