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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声音:被迫扩权的社区“公章”

发布日期:2020-09-10 10:21:03 ??? 文章来源:莲都 访问次数:

委员声音:被迫扩权的社区公章

 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不是行政部门,更没有执法权。按理说,社区公章没有什么大用场。但是,出具证明、加盖公章成了社区最常见事务,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居民到各行政部门、企事单位办理相关事宜中,涉及到社区需要证明盖章的就有2000多个。其中包括居民办理营业执照,进行财产继承,银行贷款等,甚至连病人购买医疗用杜冷丁或是居民到加油站非直接加注而购买汽油或柴油之用途等,都需要社区盖红印章。不盖吧,居民办不了事,盖了吧,我们担不起责任。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说到底是有权有责的单位在推卸责任。为此,我呼吁区委、区政府采取措施整治社区公章被迫滥用问题。

建议由区民政、法制等部门牵头,尽快出台《社区公章规范化管理制度》,列出社区盖章事务清单,开辟公示栏,保证社区能够有依有据地使用公章。并且,以整治社区盖章为突破口,使社区工作去行政化,更多、更优地回归工作本位、服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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