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306/2012-192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 2012-05-23 | ||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丽水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制定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制定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规划,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十二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三农”的政策措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十一五”期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1. 农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 我市农民收入水平稳定增长,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收入构成发生积极变化,非农收入比重提高,规模养殖、高效农业开发、农家乐、来料加工等农村经济新型产业蓬勃发展。2010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37元,比2005年增加了2965元,增长幅度为83%,年均增长12.8%。其中,工资性收入为2695元,占总收入的比重由2005年的35.1%上升到41.2%,已成为提高我市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从农民纯收入内部结构看,2010年农业产业收入占36.9%,非农产业收入占50.7%,与前几年相比,农业收入比重变化很小,非农产业收入比重则持续增加,尤其是工资性收入比重越来越大,成为农民增收的生力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连续呈现缩小趋势,从2005年的3.60:1缩小到3.23:1。 2.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全市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向多种经营、效益型转变,食用菌、笋竹、茶叶、蔬菜、水(干)果、畜禽、油茶、中药材等八大农业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其中食用菌、茶叶、蔬菜、水(干)果、畜牧业五大支柱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十一五”期间,主要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2010年,粮食总产53.1万吨,基本保持2005年水平;蔬菜产量为111.2万吨,比2005年下降10.4%,而单产提高了4.9%;茶叶产量为2.3万吨,增长59.3%;水果产量为34.6万吨,增长6.9%;食用菌总产量(鲜)52.7万吨,增长了29.6%。畜牧业由偏重数量增长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畜产品结构逐步优化,食草性家畜和节粮型家禽的比重增加,肉禽和山羊发展迅猛。2010年全市肉类总产量8.7万吨,比2005年增长7.7%。其中猪肉产量6.2万吨,下降0.7%;禽肉产量2.2万吨,增长39.1%。 3.农业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 全市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通过“育新龙、扶大龙、引外龙”等办法,扶持发展了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农产品产地市场,加强农产品基地和品牌建设,有效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20家,比2005年增加64.2%,其中超5000万元的49家。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服务信用好、自身效益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138家,社(会)员5.8万人,带动农户40.3万户。 4.农村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十五年基础教育普及率达95%。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加快发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建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农村文化蓬勃发展,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低标准、广覆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通村公路完成投资49.2亿元,建成路基路面总里程17675.4公里,全市行政村通达率实现100%目标。建成自动气象站208个,覆盖97%的乡镇。农民饮用水工程受益率达87.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7.9%。建成2个新农村电气化县,23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498个新农村电气化村。 5.农村社会面貌日新月异 村庄整治成效显著,全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投入整治建设资金35.08亿元,累计建设示范村162个、环境整治村庄1970个。加强村庄绿化工作,累计建成省级绿化示范村70个,市级绿化示范村341个。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已达84.29%。农村人口加快集聚,全市累计投入资金50亿元,共迁移农户5.7万户、21.5万人,建成或者在建移民安置小区(点)近200个。农民居住条件大幅改善,2008年以来,全面启动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旧村改造工程,共实施旧村改造378个村,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0.2万户,拆除危旧房占地面积452万平方米,新建房屋占地面积386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额70亿元。 6.农村综合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初步形成。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农村住房保险补贴等各项补贴制度逐步建立,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序开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4.8万亩,转出承包地的农户数达10.1万户。农村金融改革逐步深化,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建立森林资产信息档案(林权IC卡)38.4万户、资产额186.4亿元,2010年末实现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8.9亿元。农房抵押贷款工作稳步开展,抵押贷款余额达到5.84亿元。积极探索村级资金互助组织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共有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村74个,吸纳入会农户2904户,累计发放贷款1100余万元。 (二)“十二五”期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背景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是我市加快“三农”发展,尽快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的关键时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将面临着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的复杂局面。 1.优势和机遇 “三农”地位不断提高。从宏观层面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成为共识,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成为今后政策的重要导向。“十二五”时期,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些“三农”改革思路将陆续转化为具体的政策举措,农村改革涉及的领域会越来越宽,从根本上消除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农村各领域的改革,为推进城乡一体发展提供全面配套的制度保障的时机已经到来。从我省发展的现实看,统筹城乡发展已经进入了“全面推进城乡融合”的新阶段,意味着我省统筹协调发展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支持会更加有力。从我市内部层面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根据丽水的实际,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连续7年出台“一号”文件,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统筹城乡发展基础和条件更加坚实。 区位优势逐渐显现。从宏观区域看,丽水既是长三角经济区的一员,也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独具两个经济区结合部的区位优势。同时,“十二五”期间,金丽温高铁动工建设,衢宁、衢丽、龙浦、金台铁路将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改变我市农产品依赖公路运输,产品、原材料运输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差的局面,我市也将成为长三角地区区域性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丽水机场也在规划当中,届时大交通格局的形成将突破区域自然分割,拉近了我市与周边发达地区的时空距离。 生态优势日益凸显。我市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均位居全省第一。全市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污染负荷指数全省最低。作为浙江绿谷的核心区域、全国生态第一市,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越的山地立体气候条件和天然的“绿色宝库”,是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立体农业的良好区域,具有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得天独厚的后发优势和广阔空间。 2.困难和挑战 全面缩小城乡差距面临巨大压力。作为浙江省的欠发达地区,我市工业化程度较低,城镇化推进质量不高,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城乡统筹机制不够健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不足,加上山区农村布局分散,基础设施落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成本较高,城乡差距比发达地区显得更为突出。2010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23:1,为全省最大,处在全国平均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任务十分艰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有更大的政策支持和财力支撑。 农民增收面临结构性难题。我市地处山区,耕地资源有限,人地矛盾突出,低收入农户量大面广,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303元,我市仅为6537元,与全省的差距相当大。加上产业发展较发达地区滞后,农村新兴产业不多,农村生产要素外流严重,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渠道不宽,生态资源保护做出的牺牲一时难以得到合理的补偿,“十二五”期间单纯依靠发展农业产业致富,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快增长的目标,仍有较大的难度。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任务十分艰巨。我市山区农业大多还停留在较为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上,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不高,推广手段落后,农业技术基础薄弱,生产方式落后,市场对接不够充分,农产品“卖难”问题时有出现,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还十分脆弱。加上农业经营主体弱小,经营者总体素质不高,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力度不大,产业资本投入不足,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不高,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任重道远。 农村社会管理不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障碍依然存在,农村发展较大程度上面临体制机制的制约,特别是在城镇化、中心村培育过程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创新问题,需要以改革的智慧和勇气,大胆地进行突破。农村管理政出多门、多头交叉的现象比较突出,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合力还需花大的力气。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滞后于农民民主诉求的现象较为普遍,农村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创建民主稳定和谐的农村发展环境显得十分迫切。
二、“十二五”期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普遍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提升民生水平、不断增强内生功能作为中心任务,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农村生态经济,注重优化城乡布局,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着力构筑生态屏障,努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走上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新路子,基本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与发达地区差距明显缩小。 (二)基本原则 “十二五”期间,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为基本战略,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努力构筑经济优势互补、功能定位清晰、城乡一体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缩小农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促进农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农村与全社会进步相同步。 ――坚持转型发展。立足丽水生态优势,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把转型发展作为推进“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着力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农民创业就业方式、农村居住形态的根本转变,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乡村文明的发展道路。 ――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群众的自身意愿和首创精神,尊重农民群众在推动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实践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组织引导,重视示范带动,强化资源整合,引导农民群众因地制宜建设美丽家园。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坚持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先进实用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农业生产设施化、产品科技化、品种优良化、农民知识化和农业信息化,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改革驱动。把改革创新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不断深化涉及农村的财政、金融、产权、户籍等领域改革,积极推动农村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构建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体制环境,充分体现农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末,全市要初步建立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和条件,“十二五”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农民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培训农民超过1万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不断涌现;农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年均递增12%以上,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步缩小到3:1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低保家庭除外)。 ——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实现农业产值123亿元,年均递增5.5%。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初步形成。农村产业结构更加协调,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2∶1。生态农业进一步发展,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面积30%以上。 ——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大力开展“三沿”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改善我市农村地区的环境面貌。全面建成以县域为主体、片区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饮用水质达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广播、电视和通讯网络实现全覆盖。农村公共文化进一步繁荣,村级文化设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农村集聚水平登上新台阶。启动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人口集聚,形成以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为主要集聚方向的新农村体系。大力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和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全市着力培育20个中心镇,200个中心村,力争中心村居住人口占当地农村人口30%以上。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联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农民出行更加便捷,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2600公里,农村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大兴农田水利建设, 全市完成5万亩喷微灌工程建设,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 完成1500公里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0%以上。 ——农村社会事业实现新跨越。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农村学前教育明显加强,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达到标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每个中心村建有幼儿园。
三、“十二五”期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丽水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生态富民为核心,加大支农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推进“六大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丽水农村成为“民富、村美、风正”的美丽乡村。 (一)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 1.推进农村新型产业培育工程。 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和来料加工业等农村新型产业。按照“扩面、增效、规范、提升”的要求,大力发展农家乐专业村和专业合作社,实行抱团经营,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供统一宣传、统一价格标准、统一客源调配等优质服务。重点培育发展高星级精品农家乐,全市新打造300家三星级以上农家乐经营户(点),以龙头示范带动全市农家乐的规范提升和转型升级,塑造“生态丽水,快乐农家”整体品牌形象。游客接待人数和直接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力争实现20%以上。通过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大力推进来料加工产业发展。立足自身发展特点、优势项目,重点培育以服装、饰品、围巾、鞋帮等优势项目,区域特色产业规模逐步扩大、特色品牌日益响亮。注重专业村、集中小区、工厂化基地建设,累计发展来料加工专业村260个,以区域规模带动周边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提升加工层次,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经纪人本地创办加工企业,扶持经纪人提升承接产品的层次,由粗加工向精加工、深加工转变,提高加工利润附加值。“十二五”期间,培育经纪人队伍1800名,发展加工者18万,年加工费10亿元。 2.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重点,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着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格局。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合作社发展,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给予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制度,继续扶持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建立资金互助组织,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互助组织管理。建立完善“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按照低保保障一批、结对扶持一批、结对联系一批的“三个一批”要求,实现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加强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探索建立低收入标准确定机制和低收入农户界定机制,推动扶贫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工程 从2011年起,连续三年对低收入农户比较集中的重点欠发达县实行特别扶持政策,支持实施一批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的项目,要优先将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少数民族乡村、革命老区乡村列为扶持对象。我市的松阳、庆元、景宁和遂昌、龙泉、云和6个县,每年将各获得2亿元和8000万元的资金扶持。按照“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的要求,用好用足各项省里的政策和资金,全力实施好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三大类项目。力争到2013年,6个县(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1%以上;8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家庭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4.推进“农民异地转移工程” 加快偏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库区群众异地转移步伐,不断改善农民生存条件。加快新一轮城区、集镇、中心村安置小区建设步伐,推行公寓式安置。与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项目等有机衔接,将整村搬迁与集中安置同步列入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下山移民、宅基地整理等项目。继续对整村搬迁的农户实行资金补助。5年全市完成农民异地转移10万人。 5.提高农民发展能力 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农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农业科技和职业技能的能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现代文明水平,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创新农业和农村人才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自主创业。开展“十杰百优”农村实用人才评选等活动,大力表彰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先进模范代表人物,激励广大农村群众创新创业、共同发展。 6.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补差水平,做到“以县为单位的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保障和服务,提高集中供养率和人均供养水平。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生态农业推进计划 1.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按照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要求,加强欠发达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扶持发展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到2015年末,力争建成现代农业(林业)综合区15个以上、主导产业示范区37个、特色农业精品园64个,全面提升我市农业集聚集群化发展水平。围绕茶叶、食用菌、水(干)果、高山蔬菜、中药材、畜禽、笋竹、油茶等八大农业主导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到2015年,主导产业产值均达到10亿元以上,占农业产值比重达到80%以上,其中食用菌产值30亿元,年均递增9.7%;茶叶产值16亿元,年均递增11.7%;水果产值10亿元,年均递增8.5%;蔬菜产值20亿元,年均递增7.5%;笋竹培育产值15亿元,年均递增15.1%;油茶产值达到12亿元(包括加工),年均递增22.7%;畜牧业产值达到18亿元,年均递增5%。林业到2015年,建成120万亩高效竹林基地,培育100万亩珍贵树种与大径材基地,100万亩油茶基地。实施一域一品战略,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培育高效生态农业强县、强乡(镇)、强村,形成产业突出、优势明显的特色产业带。 2.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深入实施“强龙兴农工程”,着力引进和培育农业大企业,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培育一批有经济实力、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经营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生产、加工、销售的利益共同体,增强其对产业的带动能力。到2015年,培育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骨干龙头企业35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60家,年销售额产值超亿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35家,年销售额超千万元农业龙头企业330家。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建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纵向相近、横向相联、产加销衔接、农工贸一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网络,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力争每年新培育20家以上产业优势突出、运行机制规范、经营绩效显著、产品市场竞争力与带动力强的龙头型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展示营销中心建设,谋划建设国际森林产品城、绿色农产品物流中心等展销平台,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的完整产业链。 3.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连锁超市、便利店、单体零售经营门店为基础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培育农产品现代物流中心,搞好农产品产销衔接,推进大宗农产品期货交易和新型流通方式。加强农产品公共营销服务系统的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有效拓展农产品市场。在农村推广电视、电脑、电话“三电合一”的信息服务模式,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务。 4.加强农业标准化管理 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订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以及优质稻、食用菌、水果、茶叶、高山蔬菜、畜禽等特色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与国家、国际标准对接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鼓励“三品”认证工作,新增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及森林食品认证200个。 5.积极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启动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广泛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应用物理机械防治方法,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物理生物等绿色防治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化学农药总使用量减少20%以上。全面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农产品农药残留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把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农药使用控制水平达到生态市建设的要求。 6.全面提高农业技术水平 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把丽水农业从资源消耗型转变到科技振兴型轨道上来,努力提高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加强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在全面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组装配套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立体种养模式、省工节本技术,扩大农业科技应用的覆盖面。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三)继续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 1.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加大政府对农村学校基础性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推进边远地区学校布局调整,建立城乡学校良好的联动配合机制和城乡学校校长交流、教师交叉任教、支教制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优势学校带动农村学校实现均衡化共同发展。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信息资源库和网络平台等建设,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加大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救助,不让学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辍学。 2.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全面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省级中心镇图书分馆,乡镇、中心村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任务,全面推进行政村“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村(社区)文化设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鼓励和资助农村建设体育健身场所,力争实现100%乡镇和街道建有文体站和体育健身站(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大力弘扬具有丽水特色的乡村文化,促进特色文化与乡村旅游休闲融合。继续多形式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着力培养农村文化艺术骨干,指导、引导农村群众开展各种体育健身及健康的休闲娱乐活动。 3.深化城乡卫生体制改革 进一步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形成以市、县二级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力争每千人医生数达2.5人,普及农村社区“六位一体”的卫生保健服务,基本适应农民多层次的公共卫生需求。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4.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挂钩、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提标挂钩,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在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城乡社会保障互相衔接和转移机制,推动城乡社保资源配置均等化。 (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计划 1.开展“三沿”整治工作 按照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走廊、环境优美的田园风光、村容整洁的美丽乡村”的“三沿”整治目标,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两侧、主要河道沿线两侧及河道本身、沿景区道路两侧为重点区域,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坚持科学规划,重点开展“三清三治三改”工作,全面开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等项目建设,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坚持管治并重,将村庄环境整治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重点整治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积极开展改路、改水、改厕、改塘,使村庄人居环境达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和服务强化”。 2.推进中心村培育建设 按照布局合理化、产业规模化、人口集聚化、设施配套化、服务社区化、环境生态化的要求,围绕村庄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住房改造、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把中心村打造成为“功能完善、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农村新社区。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化管理为手段,整合各类资源向中心村集中,到2015年,全市培育建设200个左右的中心村,使之成为承载农村发展的主要载体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节点。合理调整村庄布局,进一步整合自然村和农村居民点,促进农村人口资源要素集聚。 3.培育农村生态文化 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为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4.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十二五”时期新建和加固堤防360公里,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6座,完成安全隐患严重的危险山塘除险加固824座,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加快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清水绕村”工程,全市完成整治河道1514公里,积极推广“四位一体”的山区河道管理经验。建设林区道路14852公里,逐步形成与森林经营管理、林业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林区道路网。继续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解决和改善42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加快中央财政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因地制宜兴建、改造小型一大批农田水利设施(小山塘、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切实提高农田防汛防旱排涝标准,全市完成5万亩喷微灌工程建设,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 (五)大力培养“两创”人才,实施农民素质提升计划 1.实施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以培育现代农民为目标,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依托职业院校、现代远程教育、电大、农广校、农函大、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双证制”培训。以培养出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和较强创业能力的农村“两创”实用人才为重点,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内涵、提升专业水平,培养造就大批经营能人、生产能手、能工巧匠,努力建设有觉悟、懂科技、善创业、会经营、有特色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推进农民培训从数量型、普及型向质量型、提高型转变。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村实用人才的总量达到10万人。探索社会化培训模式,创建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实训基地,提高培训实效。 2.建立农村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吸引人才回流,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十杰百优”农村实用人才评选等活动,大力表彰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先进模范代表人物,激励广大农村群众创新创业、共同发展。 3.努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 通过农民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机会。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提高本地用工的比例,为农民提供更多就近转移就业机会,让农民能在“家门口”打工。加强异地转移安置与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的结合,提高下山移民就业率。加快城乡一体的就业促进政策制订和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农民非农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民的各种补贴力度,全面清除不合理的涉农收费,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私房出租、经营入股等,努力增加农民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 (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实施农村体制机制创新计划 1.全面推进扶贫开发综合改革。 全面开展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把促进农村人口向中心城镇和中心村集聚作为扶贫开发的主线,配套进行户籍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异地转移农民稳住富起的保障机制改革创新。力争通过改革试验,有效对接工业化和城市化,推动扶贫开发模式根本转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农村社会面貌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绿色发展、转型发展、集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2.加快推动农业经营模式创新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鼓励农民合作经营组织通过品牌整合、跨区域联合、产品连锁经营、完善物流配送等方式,拓展业务领域,创新经营模式。要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搞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动。要创新农村投融资体制,完善农村信用社组织体系,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和农业信用担保体系。 3.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制度创新,研究建立和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农村发展的金融体系。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深化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继续推广“林权IC卡”等新型便民的贷款模式,逐步扩大农村有效抵押物范围,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加快推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扩大金融服务的辐射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民的“取款难”问题。完善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灾害风险有效防范机制。 4.全面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抓住全国、全省推行农村综合改革试验的契机,积极开展各项综合改革试验,探索欠发达地区农村跨越发展新途径。加快培育中心镇,扩大中心镇发展的自主权,做大产业,做强实力,增强中心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机制,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促进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建立与新农村建设相配套的农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应结合机构改革,更加重视和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强化工作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全市各级涉农部门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从实际出发,切实担负起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带领农民共同富裕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和新途径,选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入。坚持用创新的方式来谋略发展大计,做到农业发展有新思路,农业工作有新举措,农村改革有新突破,努力开创“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新局面。 (二)健全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整合各种渠道的支农资金。各级财政要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要千方百计拓宽支农资金渠道,不断增加“三农”投入,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支农政策,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三农”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实行政府统一整合分配、财政统一管理、相关部门集中使用的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各县(市、区)应抓紧组建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搭建新农村建设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各类资金投向农村建设,为全市新农村建设注入更强的活力。积极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措施,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各种税费能减则减、能免全免,严格控制各类收费。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工商企业和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农业,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工商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健全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级各部门都应切实承担起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责任,用更大的力度抓好新农村建设。坚持把农业是否发展、农民是否增收、农村是否进步作为考核县(市、区)乡(镇)党政班子和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修改完善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将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层层分解责任,强化督查和考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在全市上下形成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通过考核激励进一步推动“三农”工作发展。 二○一一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