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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索引号: /2006-06944 ????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 发布时间: 2006-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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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06-069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06-03-01 00:00:00
丽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在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之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在我省提出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的背景下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正确把握丽水教育事业发展新阶段,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丽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于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增强丽水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加快建设“绿谷文化”,打造“法治丽水”,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十一五”丽水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教育发展概况
“十五”时期是丽水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丽水教育事业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面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有了新突破,“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政府财政性经费投入持续增长,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快速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意识显著提高,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新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促进了各类教育事业快速协调发展,基本构建起适应丽水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新格局。
(一)十五年教育取得新的突破。幼儿教育取得新进展。全市3至5周岁幼儿毛入园率从2000年的60.4%提高到2005年的85.19%,为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打下了扎实基础。“普九”水平显著提高。2005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99.92%和100%;初中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99.38%和99.80%。云和县评为省级教育强县,各县(市、区)顺利通过两高“普九”评估验收。目前,全市拥有省级教育强镇69个,市级教育强镇58个,分别占全市乡镇总数的36.9%和31.0%。高中教育取得长足发展。缙云中学、遂昌中学、青田中学、庆元中学、龙泉中学、遂昌职教中心、青田职高等学校相继完成整体迁建,丽水中学、云和中学、云和职高、松阳一中等学校投资扩建,高中段教育资源迅速扩大,办学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初升高”比例从2000年的59.4%提高到2005年的86.98%。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200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6.4%,全市少数民族学生初升高比例达到80.05%。
   (二)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一步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坚持升学与就业两条腿走路的原则,初步形成“升学有望,就业有路”的办学特色,倾力打造“丽水技工”劳动力品牌。“十五”期间,全市共培养33872名既有一定文化知识又有一定技能的毕业生,其中有7403人考入各类高职院校,学校推荐就业率达90%以上,无论是招生规模还是办学水平都有了新的提高,职业教育已成为农村孩子进城发展的第二条阳光大道。成人教育迈上新台阶。以职业学校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主阵地,以职业技能培训为载体,积极推进“百万职工”和“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全市共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16614人次,职业技能培训58560人次,引导性培训84410人,获得技能证书11690人,开展农民、企业职工“双证制”培训4317人次,其中1813人次已通过所有课程考核,完成省下达我市任务数100%。
(三)高等教育形成新的办学格局。优化整合高校资源,顺利实施丽水师专、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和丽水师专职业技术学院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丽水师专实现“专升本”,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和丽水电大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我市高等教育已形成“一所本科院校、一所职业技术学院、一所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格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其它形式的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高等教育办学格局正在形成。重视抓好高校内涵建设,学科专业进一步发展, 3所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发展到21个本科专业、57个专科专业和专业发展方向。
(四)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投资办学。切实维护民办学校及其它民办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建立民办学校以奖代补制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上规模、上档次、提高办学水平。2005年全市有民办学校45所,在校生25211人;民办幼儿园996所,在园幼儿达46677人。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五)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办学条件得到较快改善。“十五”期间,我市教育经费总投入约达到70.64亿元。全面实施中小学“改水改厕”和“九年义务教育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基本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全市中小学危房比例从2001年的3.58%下降到目前的0.165%。全市新增校舍建筑面积59.38万平方米,中小学藏书、教学仪器、教育信息化装备等明显提高,计算机生机比例平均达到17:1。
 (六)布局调整有序推进,教育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根据“高中向城区和县首位镇集聚,初中向中心镇集聚,小学向中心镇和中心村集聚”的原则和城乡一体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5年来,全市共撤并小学1034所,初中52所,校均学生人数分别达到422人、718人。学校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教育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
(七)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51%、97.94%、89.17%、75.44%,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呈良好发展趋势。大力开展教师在职培训、校本培训和“明星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评选活动。稳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不断完善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教师双向选择等人才管理使用机制,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和录用考试制度,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达标创优活动。
(八)素质教育开创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大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积极研究探索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十五”期间,全市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课堂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九)扶贫助学稳步推进,有效促进教育公平。重视和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状况,紧紧围绕“有书读、读好书”的目标,大力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有效促进教育公平。5年来,全市共筹集各类贫困生资助资金7121.86万元,132436名贫困生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同时,设立了国家贴息助学贷款,2005年全市有3540人次获得了2124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通“绿色通道”,有效确保“两个不让”。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成绩斐然,令人鼓舞。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区位等原因,当前我市教育事业还存在着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之处,还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一是幼儿教育面临既要扩大总量,又要提高办学水平的双重任务;二是农村学校办学水平低,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教育均衡化水平偏低;四是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服务功能与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五是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进展缓慢,构建和实施“学习型社会”尚有较大差距;六是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够高的状况一时难以改变;七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任重道远,在当前升学“指挥棒”之下,难以完全摆脱应试教育模式。
二、“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背景分析
“十一五”正是丽水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正确判断当前及今后教育发展环境,深入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对制定和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欠发达地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协调发展、整体推进,我市作为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参与全省教育交流与合作,进一步融入全省教育发展潮流已势在必行。
——“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为教育适度超前发展提供保证。刚刚跨进工业化中期门槛、以新技术为核心的新型丽水经济发展模式,要求加快发展教育,加快人才培养,为实现丽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提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日益增长的接受更高更好的教育需求为实现教育新一轮的发展提供巨大的推动力。人们对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增强民族创新能力的认识日益提高,投资教育就是投资未来的理念不断深入,接受高质量、高层次教育的愿望日趋强烈。巨大的教育需求必将带来更多更好的教育发展机遇。
——技术手段的现代化为教育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信息技术的现代化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网络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正深刻改变着传统教育方式、教学手段和方法,使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实现共享成为可能,为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虽然有良好的发展机遇,但由于受经济、区位和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发展依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经济总量小,教育投入不足。由于经济总量小(2004年全市GDP总量只占全省的2.35%,人均GDP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4%,相当于全省1997年的水平),整体社会资源动员机制不够完善等原因,在一个时期内教育投入还难以满足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的需求,教育投入不足与事业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优质资源短缺和教育不公的状况依然存在。城乡二元结构明显,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如何消除适龄儿童有了上学机会以后所接受教育的质量差异,让所有孩子都尽可能上好的学校,接受同等或相近水平的教育,享受自身发展的同等机会的任务十分艰巨。同时,由于目前各种教育机构功能的分割或重复,教育结构体系封闭性强,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教育之间缺乏理想的衔接,加快构建学习型社会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教育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加紧迫。随着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面对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要求全体教育工作者,尤其是要求学校管理者和广大教师有更高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以及分析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协调各方,建立和完善教育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运行保障机制,加强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衔接,促进教育更快更好的发展。
三、“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教育为经济社会服务,为建设“平安丽水”服务,为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提升区域竞争力,加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增强构建和谐丽水软实力。坚持以均衡发展为主题,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为重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全民素质为宗旨,增强教育服务功能,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促进教育公平原则。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人才观、发展观,保障每一位学生发展的机会和权利,把促进教育均衡作为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最大努力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发展的教育环境。
——坚持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原则。坚持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为重点,实施“三教统筹”,努力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把丽水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创新;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学前三年教育,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加快构建学习型社会。
1、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努力提高办学水平。确立十五年教育重中之重的发展战略,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十五年教育的基础设施、办学条件、普及程度、教育质量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提高,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加快接近全省教育平均水平。到2010年,基本完成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各县(市、区)办好一所以上示范幼儿园,全市学前三年(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0%左右;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保持在99.9%以上,初中生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99.8%以上,继续深化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和发展“两高”普九水平;继续加快高中段教育发展,努力提高高中段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和实现高中段教育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进一步优化配置全市高中段教育资源,完成丽水中学、市职业高中、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等建设项目,在“十一五”期间,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再新(扩)建高中段学校,全市“初升高”比例达到或超过90%;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良好教育。
积极推进教育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市本级(含足球365比分:,下同)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形成布点更加科学、资源更加优化、功能更加齐全、服务更加到位的基础教育网点布局。到2010年,市本级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3%左右;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99.9%以上;“初升高”比例保持在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和发挥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十一五”期间,全市重点建设好一所职业技术学院、10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10个省级示范专业、30个市级示范专业和10个市级实验实训示范基地,争创2所国家级重点职校;中职与普高招生比例总体上保持1:1,中等职校毕业生一次性推荐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培养培训3万名左右初、中级技工。加快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和丽水市职业高中的建设,完善高、中职毕业生就业保障和服务体系。
3、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创新,努力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统筹高等教育发展,促进各类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和沟通。发挥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和丽水电大主力军作用,积极发展各类高等教育。完成丽水卫校与丽水学院资源整合,形成布局合理、定位准确、结构优化、衔接畅通、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适当调整普通高校办学规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35%以上。深化高等教育管理机制改革,走内涵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特色重点学科,努力拓展本科专业,提高高等教育科研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把丽水学院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办成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具有一定办学水平和自身特色的高等院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4、加快发展成人教育,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立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结合当前产业提升转化趋势,基本建立起能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形成有利于促进终身教育发展和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良性循环的互动机制。做实做宽成人教育,初步形成以学习知识和提高技能为重点的终身教育体系,5年内,建设好一批省、市、县三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
加快建设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有效载体,建立和完善促进终身教育的体制和机制。到2010年,市本级城市社区教育普及面达到60%左右,农村达到30%左右。初步形成人人学习、终身学习、快乐学习、灵活学习的具有丽水特色的学习型社会。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到2010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比例分别达到90%、99%、98.5%、95%、85%以上;幼儿园教师专科、小学教师专科、初中教师本科和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50%、80%、70%和5%以上,其中职业高中50%以上的技能课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全市培养100名省级骨干教师、600名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建设好一支思想正、作风强、学历高、懂教学、善管理、讲奉献的中小学校长队伍。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高校师资队伍。通过各种有力措施提高名师名校长的比例,建立一支业务水平较高、教学能力较强、能够在全市起带头和示范作用的名师名校长队伍。
(三)重点任务
1、推进农村教育发展,努力提高基础教育均衡化水平。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和城乡一体化要求,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造农村薄弱学校,通过撤(撤并农村教学点、复式班和规模较小的学校)、组(组建集团教育)、改(改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建(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等形式,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提高资源共享率;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中小学任教,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继续开展“强校支援弱校、城镇支援农村”等活动;完善农村教育发展新机制,研究与落实促进农村教育发展新措施,深化农村学校的管理与改革,加大扶持乡镇中心校和中心幼儿园建设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学校的差距,提高教育均衡化水平。到2010年,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到位,优质教育资源明显增加,70%学校达到“省中小学万校标准化建设”要求,5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省级教育强县。
树立“市区一家、城乡一体”的均衡办学理念。进一步优化市本级教育资源,办好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示范性学校,更好地为丽水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服务。到2010年,市本级中小学80%以上达到“省中小学万校标准化建设”的办学要求。全面完成乡镇和社区中心幼儿园建设。
2、推进“四项工程”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一是加大扶贫助学力度。健全和完善扶贫助学长效机制,通过财政安排、学校自筹、社会捐助、勤工俭学等方式,多方筹资,对义务教育阶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在中小学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等六类学生实行免费就读。完善“爱心救助网”,根据“应补尽补”原则,努力扩大资助面,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资助比例达到并保持在18%左右,高中段达到15%左右。加大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协调力度,有效实施特困大学生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市本级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05〕38号)精神,争取资助金额逐年提高。
二是推进“爱心营养餐工程”。根据享受人数和资助金额按省补经费1:1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对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在农村中小学享受就学资助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残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每周免费提供2餐以上营养餐,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三是实施“食宿舍改造工程”。通过拆、扩、迁建等方式,对全市农村中小学破旧的学生食堂、宿舍进行全面的改造,使我市农村中小学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学生食堂做到实用、卫生、清洁,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学生宿舍做到1人1铺,不超过16人一间,集中设置盥洗间,实现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宿舍建筑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食堂建筑面积生均达到1平方米以上目标。
四是落实“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和“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把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从学历补偿教育切实转到专业成长上来。发挥本地、本校优势,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教育手段做好教师培训工作,构建教师在职集中培训、网络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三位一体的继续教育体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加强评聘后管理和履职考核,逐步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适当倾斜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晋升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重视和加强学校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制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项规划,依法行使对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需要。
3、推进信息教育发展,促进教育现代化。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学校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实现“校校通”工程。发挥电大、教育网的优势,开发远程教育网络,推进全市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构建多规格、多层次、多功能、突破传统教育时空限制的、覆盖全市的开放性教育系统,为全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培育教育软件开发基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为我市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供服务保障。“十一五”期间,全市重点建设好1350个计算机房,乡镇以上学校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平均生机比例达到10:1,城镇中小学班级多媒体教室配备率达到100%。市本级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基本达到现代化要求,小学、初中、高中计算机平均生机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4、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把握素质教育的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不断推进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目标多元、形式多样、方法灵活、注重过程、符合实际的教育评价机制。重视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和卫生工作,加快学校体育、艺术和卫生设施建设,有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创新思想道德教育方式方法。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从增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入手,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三级学校上下贯通和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横向衔接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加强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挖掘整合丽水丰富的文化教育资源,开发和优化校本课程,把弘扬丽水革命老区精神和绿谷文化有机结合到学校德育之中,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和诚信教育。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和图示文化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努力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环境。
改革课堂教育教学方法。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全过程,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各个环节,做到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相统一,学习书本知识与培养实践能力相统一,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社会相统一。积极研究和探索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做好高中新课程改革相关工作。规范幼儿教育办学行为,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加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完善市、县、校三级教学科研网络,增强教育科研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5、推进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大力提高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按照建好一批职业学校、办好一批特色专业、培养一批实用型人才的思路,用3至5年的时间,建设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先进、门类较全、质量较高、具有丽水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培训实验实训基地。
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实践教学。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大力发展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实践和实训环节,加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突出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增加实验与实训设备的投资。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城市教育费附加逐步向职业教育倾斜,力争达到《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师资、设备、场地等优势,大力开展初高中毕业生职前培训和企业职工“双证制”等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大力推进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强化“经营”理念,创新校企结合新机制。从丽水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结合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发展与制造业、服务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大力培养五金机械、羽绒鞋革、日用化工、特种材料、竹木制品、交通运输等与特色制造业相关的专门人才和旅游、物流、饭店管理与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人才。调整完善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和市职业高中的专业结构,在落实好校内实践教学的同时,加强和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培养学生实地操作能力和创业经营理念。
6、推进成人教育发展,加快构建学习型社会。立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服务,加大实施“三教”统筹力度,把成人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继续深化“双百培训工程”,促进“农科教”结合,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把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结合农村产业调整、人口转移和新型农村政策,制定符合实际的成技校建设与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农民脱贫致富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制定合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项目,注重提高培训效果。延伸学校教育,发展休闲教育和老年教育,组织多形式、多样化的学习型活动,开展经常性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家庭等评比活动。
充分发挥市本级的优势,超前谋划,加强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综合运用社会的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加快推进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树立终身学习观念,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形成实用课程教学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课堂学习同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相结合,严肃认真的课堂学习同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相结合的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共同营造起“重学习、重技能、重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7、推进项目建设,全面促进教育布局合理化。优化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发展规划,采取土地置换、资源整合、组建教育集团等形式,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改变学校规模过小、标准过低、资源分散、重复建设、资源共享率低、办学效益不高等状况,形成布局更加合理、配置更加完备、优质高效的学校布局网络。“十一五”期间,全市预计累计投资达到27.8亿元,新建校舍建筑面积达到141.4万平方米(详见附表《丽水市“十一五”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规划表》)。
市本级要紧紧抓住城市化发展的有利时机,实施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战略,促进市本级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省级重点工程丽水中学新建、丽水市职业高中迁建和丽水外国语学校新建,完成联城中学、梅山中学、莲都外国语初中部、雅溪中学、碧湖中学、刘英小学、水东小学等续建项目。到2010年,完成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处州育才职业学校、水阁中学、南明小学、联城小学、天宁小学、绿谷小学、白云小学、碧湖二中、碧湖二小等新建项目,完成丽水二中、丽水旅游学校、花园中学、灵山武校、长岗背小学、碧湖小学、富岭小学、仙渡小学等扩建项目。形成布局合理、优质高效、适度超前的市本级教育网点布局。
8、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教育多元化发展的新路子。全面贯彻《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导,积极探索多元化、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模式。通过转换、转让、拍卖等多种形式,优化资源配置,盘活教育资源,激活投融资体制,盘活存量资产,利用银行贷款,加快教育重点工程建设。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对政府资金分别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积极实行办学体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多元化办学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及民间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办学。进一步依法促进教育对外开放,积极推进国内外教育交流与合作,重点引进和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办学经验,提高各类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能力。
9、推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切实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学习发达地区和先进学校管理经验,全方位实行学校内部管理研究和改革。在坚持“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现代学校教育管理新机制。学校要通过校本教研和校本科研,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舞台;通过实施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主动发展创设良好的条件,提高学生学习、探究和实践能力;通过学校内部组织环境的改进和各种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形成师生认同的学校文化和办学特色。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人本”管理,把以学生发展为本和促进教师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完善学校内部管理。继续深化校长负责制,逐步推行校长任期制,形成校长竞争上岗、公开选聘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依照校长任职资格和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公开选聘校长,将素质高,懂教学,善管理的优秀人才推选到学校领导岗位上来。继续倡导勤奋好学、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把学校办成真正的育人场所,学习的乐园。            
    四、“十一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千方百计增加教育经费投入。认真贯彻《教育法》,确保“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建立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教育经费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调整经费支出结构,重点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服务。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贯彻落实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市人民政府在提高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的比例每年不低于1.2个百分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学校基本建设,把学校建设资金纳入年度基本建设预算,由政府统筹安排;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和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欠发达”是我们目前最大的实际,“十一五”甚至更长的时期内,我市仍将处于发达省份欠发达地区之列,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应切实做好学校项目的包装,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各类专项扶持资金。积极引导和鼓励全社会捐资助学,依法建好管好各级人民教育基金会,接受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人士对教育的捐赠。
切实落实好各项专项经费。按照“四项工程”建设要求,配足配套经费,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继续安排好新课程改革实验专项经费,保障新课改顺利开展;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切实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各地每年用于中小学师资、校长培训的经费应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的要求,安排师资培训专项经费,努力提高教师和校长培训质量。
保证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来源。农村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和保持城镇同类学校水平。各级财政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设立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或分中心)等形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
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建立保障中小学教师收入的长效机制,逐步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奖金、津贴、福利、社会保障等有关经费列入统发内容,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相应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二)明确职责,切实履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对全市普及十五年教育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宏观管理,加强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以及市本级高中段学校的布局调整和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抓好本区域的教育布局、发展规划,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统一发放教师工资;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负责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区域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及学校建设项目;在筹措教育经费、改造危破旧房、改善办学条件、改善寄宿制学生的生活环境和营养状况、协调解决寄宿制学生交通问题、提高教师待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承担发展本区域幼儿教育的职责。乡(镇)、村要共同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平安,动员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
(三)制订落实专项规划,增强教育事业发展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及时制订和完善丽水市幼儿教育发展规划、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信息化教育发展规划、师资培养培训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强化规划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强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教育发展新机遇,不断增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增强服务意识和驾驭能力,努力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有效实施。
(四)齐心协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现代教育已由一次性教育发展为终身教育,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涵盖整个社会,教育是整个社会人才培养的重大战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全社会参与的教育发展观,认真做好教育宣传工作,主动争取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发展;继续深化教育行风建设,打造丽水诚信教育品牌,切实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和应急措施,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
(五)依法治教,加强领导,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教育督导、监察、审计等行政内部监督。重视教育司法,健全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维护好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加强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县(市、区)党政领导教育目标责任年度考核机制,加快教育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形成政府督导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机制,有效实施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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